办事名称 |
陇县申请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公开指南 |
联系电话 |
0917-4601904 |
办理地址 |
陇县东大街57号(北贤巷口) |
设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 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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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固定场所和设点要求; 3.从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 4.面积和布局符合要求; 5.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
申请资料 |
1.书面申请(一式1份,收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产权证明及租赁意向书(拟用场所房产必须是商业用途)(一式1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身份证证明材料、无刑事犯罪记录声明(一式1份,收原件); 5.拟设置游艺机的机型、机种图片及功能说明(一式1份,收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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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申请人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资料到县文化广电局办公室申请设立; 2.县文化广电局对已按要求提交齐全有效申请资料的申请即时受理,并发给《申请材料接收回执》或《业务受理通知单》;对因不能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资料的申请而无法受理的,一次性发给《补正材料告知书》; 3.在规定的时限内县文化广电局派人勘察场地和有关情况,符合条件,发给《娱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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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陇县文广局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办理 |
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