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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名称 |
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退休办理 |
联系电话 |
0917-4601680 |
办理地址 |
陇县城关镇东大街75号 |
设定依据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申请条件 |
一、(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退休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二)其他人员的退休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
申请资料 |
1.人事档案;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 |
办理程序 |
参照流程图 |
办理机构 |
陇县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内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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