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凡具有陇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
二、发放标准
年满70周岁以上,具有本县常驻户籍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政府津贴;年满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享受100元政府津贴;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政府津贴;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400元的政府津贴。
三、申报程序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一卡通账号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老年人信息采集表》一份、《陇县70-79周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内容应按表上要求填写完整上报。
1.村委会(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审核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及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镇政府。
2.镇政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并负责录入一卡通系统,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纸质材料(含电子版)。各镇于每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减员老人花名册和新增享受高龄补贴老人花名册以镇为单位,以正式文件统一上报县老龄办。
3.县老龄办对上报的材料认真复核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录入《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补贴发放
高龄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每季度发放一次。县老龄办将每季度人员汇总后报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时按标准由金融机构将高龄补贴存入个人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