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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8-06-21  

陇县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按照《宝鸡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按时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除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公办中小学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实现规范有序、阳光监督。

二、招生办法

 2018年陇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县局组织,以校为主,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进行招生,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特长班或实验班等。

1.小学招生。2018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划分的学区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初中招生。2018年秋季初中入学学生为2018年小学毕业学生。我县除实验中学按新划分学区招生外,其余各初中学区范围和招生方式不变,继续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式进行招生,一所初中对应若干所小学,对应的小学学生100%采用免试入学。各初中严禁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校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县局统一管理,学校依规接收,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需提供三证(户口本、务工证明、居住证明),按学校要求时段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由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资料,并存档备查。就读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或就近分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将名单报教体局教育股审核。

4.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县教体局将与县残联、民政部门联系,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到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5.做好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全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陕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程序

1.政策宣传。各中小学在校门口、校园醒目位置公布、张贴招生公告、招生政策等,明确招生时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等。城区学校要在6月25日前将招生计划、招生公告(特别要说明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时段、资料要求、程序等)报县局教育股审批,县教体局将在6月26日前通过陇县教体局”微信平台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招生摸底。 城区小学适龄入学儿童按要求统一于8月30日、31日,持户口本、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首付发票、近3个月物业费发票)、营业执照(附门面房门头、营业场所内部、店内悬挂营业执照墙面3张照片)、免疫接种卡等资料到学区小学提前登记。30日统一审查登记户籍在本学区的学生,31日统一审查登记住房、营业执照在本学区的学生。各学校首先确保户籍在本学区学生有学位,然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住房和营业执照在本学区学生,并按学校今年招生计划,报满为止。对剩余学生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由学区小学登记,合理分流到实验小学、北关明德小学、杨家庄小学、郑家沟小学、营沟小学。城区小学与8月31日6点前,将招生计划学生花名册和分流学生花名册一式二份,由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局教育股审核。各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兄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严禁超计划招收学生造成大班额问题。

初中七年级招生一律按县教体局《关于城区中学学区划分情况的通知》和《关于2018年初中新生生源划分情况通知》精神实施招生。转入城区七年级插转学生一律到实验中学就读。

今年城区学校崇文中学、南道巷中学、西大街小学、西关小学一律不接收插转学生。

3.报名注册。9月1日,各中小学统一对学区内学生进行正式报名注册。

4.随迁子女入学。由家长带“户口本、务工证明、居住证明”于8月31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审查,学校初审合格者发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并签注审查意见,在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予以登记接收或者合理分流。

四、组织实施

1.强化责任落实。县教体局成立陇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教育股长任副组长,各镇联校长、中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方案、划定学区、审核入学资格、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教育组、初中也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事宜。各镇、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重点纠正和查处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的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严格控辍保学。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镇、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区以外就读的学生,必须由户籍所在学校和县教体局开具同意流出证明。未持有同意流出证明的,学校不得接收。各镇、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4.强力消除大班额。消除大班额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提出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今年省、市、县(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要规范治理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有效增加学位。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办好农村中小学、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减少农村生源流失。严把起始年级招生关,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确保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6人。已存在超大班额的非起始年级,各镇、校要统筹规划,挖掘潜力,提早做好师资、教室等准备工作,秋季开学通过增班分流等措施,全面消除大班额。

5.加强政策宣传。各镇、校要积极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内容。要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6.强化监督问责。县教体局将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教体局教育股监督电话: 4602593

教体局纪检室监督电话: 4609379

附件:陇县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陇县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学校布局变化情况,特制定将我县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一、中学学区

1.崇文中学:主城区以迎宾大道——东大街---西门口---尚德路——陇马路一线以北。

2.南道巷中学:主城区以迎宾大道——东大街---西门口---尚德路——陇马路一线以南。

3.实验中学:南河以南,主要包括南岸新城全部,杨家庄村、营沟村、郑家沟村,八渡镇、新集川镇、火烧寨、李家河。

4.东风镇中学:原东风镇辖区。

5.杜阳中学:原杜阳社区辖区,城关镇堡子身村。

6.东南镇中学:除郑家沟村外原东南镇辖区。

7.牙科中学:原牙科社区辖区。

8.城关镇中学:除杨家庄村、营沟村外的原城关镇辖区(含在西关小学就读的朱家寨籍学生)。

9.底下中学:底下社区辖区,天成镇王马咀村。

10.曹家湾镇中学:曹家湾镇、固关镇辖区。

11、温水镇中学:原温水镇辖区。

12.天成九年制学校:除王马咀村外天成镇辖区。

13.河北九年制学校:河北镇辖区。

二、小学学区

1.西大街小学:北河以南,北大街——南大街南道巷口以东,南道巷以北,南街南道巷口—陇中以西,东大街以北。

2.实验小学:南岸新城全部;东大街陇中门口——东河桥以南,南街以东,南道巷以南,南大街南道巷口—-狮子桥以东,迎宾大道以南。

3.西关小学:北河以南,南河以北,南、北大街以西。

4.北关明德小学:北河以北,迎宾大道以北。

5.其余乡镇小学按原划分学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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