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陇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镇、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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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日
陇县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特制定《陇县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力争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时间压缩尽快完成;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在3个工作日完成;解决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偏少,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审核时间长,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将企业名称库全面向社会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冠“陕西”、“宝鸡”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工作直接在县内办理,不再去省市。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工作,方便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企业名名称。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能,实现企业名称当场核准。
(二)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申请人通过关注“陕西工商”微信号,利用手机微信即时完成企业登记注册程序领取微信版电子营业执照。开通企业登记网上办理系统,通过“申请人外网申请一工作人员内网审核一审枝结果外网反”运行模式、实现涵盖所有企业登记业务类型的网上办理。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为由企业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国地税一家办理,双方信息共享,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系统,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
(四)合理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积极指导做好公章刻制企业的宏观调控、合理布局,在我县设立1至2家公章刻制企业,今后以每递增市场主体3000家为一档次,可批准增设1家。主动配合当地政府,争取在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刘制窗口1个,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刻制时间。
(五)优化开户许可流程。调整企业开户许可流程,由商业银行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立即为企业开立账户,账户即时生效,企业即可从事经营活动;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报送的申请材料后,随到随办,立即核发开户许可证。
(六)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通过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相关登记数据与国税局、地税局实现共享交换,便于税务部门在办理企业涉税事事项时查询使用。通过“工商验资E线通”专线,便于各商业银行在办理开户手续时查询使用。通过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最终实现部门问数据共享、信息互认,便于办理印章刻制和开户许可,大力缩短企业办理涉税事务、印章刻制和开户周期。
(七)全面推行企业筒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实现企业退市便利化。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工作,确保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各项政策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任务重,各相关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原则,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市场监管局负责实行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协同县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系统,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县公安局负责合理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在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刻制窗口,压缩办理时间,打破行业垄断;人民银行陇县支行负责优化企业开户许可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三)注重培训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统一条件、标准和规范,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筒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的改革政策,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价及社会监督,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企业开办办理流程图
2.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图
附件1
企业开办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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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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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办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特制定《陇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办理事项涉及部门多少及办事类型等情况,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若干个办事“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一站式服务到底,群众办事无需再跑多个审批部门。
数据共享,减少浪费。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统一受理,遵循以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为主,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为辅的原则,将受理事项资料全部上传,各审批部门按需自行下载清单资料,实现跨部门跨领域政务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协同服务。
效率提升,方便办事。通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流程优化、机制创新等,减少群众重复提交各类证明和申请表单,不断缩短政务服务事项在受理环节、跨部门审批环节、出件环节的时限,并实行在线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实现“三集中三到位”。按照“优质、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模式,依托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分步推行“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达到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受理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做到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目标,构建办理成本最低、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分工牵头负责)
(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监督、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一站式集成”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遵循“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原则,凡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要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年办件量少的部门可将事项进驻综合窗口,专人负责受理企业、群众申请,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进驻大厅的事项要严格按照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不得随意变通。提高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率,力争企业和群众需要政府部门盖章的事项都能在大厅办理。开通便民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投诉和咨询。(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牵头负责)
(三)完善三级网络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争取2018年底实现县级网上审批和“一网通”办结,2019年争取贯通市、县、镇三级网上审批。加快“掌上办事大厅”建设步伐,利用手机客户端,开通全流程“微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向“掌上办事”过渡,以多元化“微服务”,实现“点对点”互动体验,逐步建立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政务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镇政府,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配合)
(四)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市上编制的市、县(区)、镇(街)三级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政务服务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咨询监督等要素,事项管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负责)
(五)统一整合行政管理审批职能。在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中设立行政审批股,承担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办理工作。对于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也可在现基础上对各股室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固定一个股室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具体整合意见由部门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并将行政审批股的定岗、定人、定责情况报县审改办(县编办)备案。(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六)加强政务服务监管。依托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对审批全过程、特殊环节、投资项目实行监管,建立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评价和投诉举报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廉洁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推动行政监察由静态监察向动态监察转变,规范政务服务执法标准,纠正异常审批事件,由结果监察向过程监察转变,同时发挥政务服务义务监督员作用,确保全县审批业务和监管行为规范运行。(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七)严格日常管理强化考核结果。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和完善窗口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在窗口开展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公开窗口服务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指南、示范样本、咨询电话和投诉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同时,将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及政务服务考核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牵头组织管理职责,创新服务流程和工作方式,抓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时间表,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到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应纳尽纳,审批权限和工作人员应进尽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相关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对综合受理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考评,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督查督导。建立健全相应的督查和通报工作机制,加强督导力度,强化刚性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及时总结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陇县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特制定《陇县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为目的,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五减一优一强化”,即:“五减”就是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一优”就是优化服务;“一强化”就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行政审批最少、市场监管最强、公共服务最优。
二、主要任务
(一)减事项。精简审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政府职能调整,对“七单一图”实行动态管理,该减少的减到位,该下放的落实到位。继续全面清理取消市、部门及基层单位、镇要求提供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各种证明及盖章环节并印发《陇县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县编办牵头负责)
(二)减资料。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权责清单中所有事项实施时,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凡申请材料能够整合为申请表的,一律整合为申请表,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申请表格数据化;凡一个申请材料就能证明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最大限度整合并减少重复提交的申请材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门槛,增加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实现“一次性审批”;对申请材料数量少且简单的,实现即时审批。(县编办牵头负责)
(三)减环节。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环节一律取消,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制定简约清晰的审批流程图,方便企业群众查阅。由部门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中,属于前后置关系的事项,推行“多项合一”、“多证合一”,探索实行“一表申请、一次进件、内部合办、一次出件”,最大限度减少内部环节。有明确审批标准的事项,各部门要充分给审批人员授权,减少审批环节,做到简单审批事项科室审批,复杂审批事项分管领导审批,坚决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中梗阻”、“推绕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减少科员、科长、分管领导、局委会研究决定的审批环节。(具有审批事项的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四)减时限。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时限的50%。对需要中省市审批的初审上报事项,县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要加强统一规范管理,县级审批部门要与中省市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具有审批事项的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五)减费用。进一步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按照中省规定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凡国家取消的,我县一律取消。清理规范收费项目相关文件,全面推进涉企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坚持依法征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持续释放更大的减税效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动情况,及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并公布。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让企业轻装上阵。(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民政局按照分工牵头负责)
(六)优服务。推进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设,实现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对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各级审批部门要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承诺”、“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改革举措落地。按照适度超前、交叉进行、并联审批等方式,对投资项目实施预审预批预招标。加强对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评价考核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逐步改为政府购买,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确需政府审批服务的事项,探索推行企业生产经营联合审批服务机制,对于生产经营中涉及多部门的各项审批,试行一次性办理、合并式办理,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条件。(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
(七)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分离、审管联动机制,推进县级部门内部审批、监管职责分离,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托企业事中事后智慧监管云平台,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机制,构建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督职能,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法规制度,全面推进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社会共管共治,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完善社会公众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媒体监督,织牢市场监管网底。(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开展简政便民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破除旧观念、旧体制上更加主动,在舍弃眼前诱惑和局部利益上更加坚决,坚定自觉地做改革的促进派。要勇于改革探索,切实担起深化改革的责任,敢于涉险滩,敢于过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狠抓工作落实。
(二)勇于创新,敢于负责。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各自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拿出实招硬招,一项一项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主动发挥牵头、主责作用,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明确工作进度,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统筹实施,推进改革创新的具体落实。
(三)督促检查,考核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失责必究,县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考核督查问责力度,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镇和部门严肃问责,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中梗阻”、“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陇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落实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陇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型改革的战略之举,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精准帮扶各类企业,高效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为公平营商创造条件,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和潜力,为追赶超越总体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和战略支撑。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章立制和整治突出问题(2018年4月)
1.印发《陇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按照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督促各牵头部门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并印发《陇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县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2.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中“营商环境三项指标”整改落实情况,结合10+3行动方案,围绕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行台账销号制。依托工商系统12315平台和各新闻媒体,开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广泛收集有关营商环境意见和建议。自查及整改措施、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于5月底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县编办。(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及有关部门负责)
3.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在陇县电视台和陇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和政策解读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曝光。(县文广局、县数字化信息中心负责)
(二)全面规范和开展明查暗访(2018 年4-8 月)
4.推进方案落实。10+3行动方案印发后,各部门依据各专项行动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逐级细化任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全面规范营商审批,提升营商环境。(县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5.清理规范法规制度。对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2018 年7 月31 日前完成。(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6.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加快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办事指南编制,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阶段任务。(县数字化信息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7.组织营商环境整治明查暗访。结合国务院2018 年大督查自查工作,对全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托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成效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8 年7月31日前完成。(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8.复制推广提升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筛选一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复制推广,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县编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年终督查,组织考核评比(2018年9-12 月)
9.组织年终专项督查。对贯彻《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增强适用性、配套性和精准性,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各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存在问题、典型经验进行梳理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县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督查方式
11.全面自查。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督查阶段性工作安排,对照督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负责)
12.实地督查。县政府派出督查组到各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现场采访、跟踪报道、受理群众投诉等形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3.常态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营商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各有关部门负责)
14.随机抽查。对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随时实地核查了解,跟踪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督查专报。(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强化激励问责措施
对真抓实干、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重视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第三方评估及综合排名结果运用,在2018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部门,分别给予加减分。同时根据明察暗访的情况,对营商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定期排名,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陇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特制定《陇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以实现“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为目标,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和表彰鼓励,全面推动和提升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羊乳、文化旅游、新型能源、“三农”、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引导,持续扩大融资规模
1.强化激励引导。修订陇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注重对各银行机构存贷比、信贷规模增量等指标的占比,引导各银行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力度,加大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创新贷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降低资金周转成本。(县金融办牵头,财政局、人民银行陇县支行配合)
2.推动计划单列。督促各银行分支机构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信贷计划,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成“三个不低于”目标,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计入行业考核,细分落实责任。(人民银行陇县支行负责)
3.落实免责机制。落实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银行机构小微贷款不良率只要不超过年度不良率目标2个百分点,可不作为监管评级的扣分因素。(人民银行陇县支行负责)
4.完善考核机制。引导银行机构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小微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等因素,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容忍度。(人民银行陇县支行负责)
5.常态银企对接。建立常态服务机制。推行“主办行”制度,动态管理企业融资需求,定期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搭建银行企业沟通桥梁,解决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融资服务。(县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参与,各商业银行负责)
6.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各银行机构在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银行机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村镇银行、小微支行或社区支行等金融或类金融机构,引导现有中小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业务,规范发展。(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陇县支行负责)
(二)加强银企联动,推动信贷产品创新
7.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策划包装,创新采取对接座谈会、实地考察、双向协作等形式,使项目与金融政策、金融产品精准对接,不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为重点项目、小微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深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积极推广各类创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县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8.对于缺乏抵押品但又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信用贷款的使用,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推动股权、商标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抓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提高资金的可获得性。(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9.对于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信用级别A/B级企业,积极拓展“银税互动”平台,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过“诚信纳税贷”帮助企业生产经营周转。(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10.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科创类企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鼓励投贷联动试点银行通过“股权+债权”予以支持。(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11.对于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按照相关续贷监管要求,研发“循环贷”等产品,积极推动无还本续贷业务落实,保证对企业的持续支持。(各金融机构负责)
12.对于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小微企业,落实应收账款融资行动工作方案,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各金融机构负责)
13.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采取融资参股、合作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业务。(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金融机构负责)
(三)多措并举,合力降低融资成本
14.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严格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要求。(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陇县支行负责)
15.通过降低服务成本、开展银担合作、争取银行让利等途径,切实降低融资担保费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16.对于小微企业在融资中产生的公证、评估等各类费用,通过降低服务成本、引导合作银行让利等途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17.在加大信贷投放的同时,梯次化培育企业上市挂牌,对上市挂牌的企业政策鼓励支持、在地方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地税局负责)
(四)提质增效,全面提升融资效率
18.引导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19.鼓励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开展金融服务,提高服务便利度。(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20.鼓励大中型银行下沉网点延伸服务,下放一定额度的小微贷款审批权限,缩短决策链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21.鼓励地方性法人银行向基层增设机构网点,增加信贷资金供给渠道,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效率。(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22.针对融资担保业务仍未覆盖的地方,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业务代理的方式,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面覆盖。(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三、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金融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陕政发〔2017〕26号)《宝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宝政办发〔2017〕27号)和《宝鸡市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18〕9号)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
(二)强化主体责任。全县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把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作为日常重要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等,开发适合不同行业企业项目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不断满足日益多样的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标准可行的体制机制,将每一项工作分解到位,做到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陇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有效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陇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为有效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不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持续增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方案,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监测工作
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由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统一领导,统计局负责组织、整理、调查工作,与编办做好资料上报、典型案例通报;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消防大队、人行、电力局按照调查表式明确各部门职责(各部门上报一名业务联络员),积极做好配合做好企业宣传、整改工作,查漏补缺提升我县在全县单项与综合排名。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地税派员具体负责企业入户调查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做好部门资料搜集整理工作。
二、认真细致做好样本框搜集整理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大样本框要求,搜集整理近三年所有企业名录。
县住建局:按照表式提供近半年颁发的新办(非延期)住宅类建设施工许可证(非政府项目)名录(建筑类企业)。
县国土局:提供近两年内办理完成个人房产证的房地产企业名录(房地产企业)。
县发改局:按照表式提供当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清单(建筑类企业)
县统计局:按照抽样框要求,整理分类9类样本框,对样本框企业进行核实比对,最终确立上报样本框。
此项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各部门上报大样本框时间为每年1月4日前,10日前完成核实比对上报市局,半年为7月4日前,10日前完成核实比对上报市局。
三、各主管部门及时收集资料,按时上报部门资料
根据汇总表式,各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县国税局、地税局:提供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时期数);
县政务服务中心:1、是否按省上统一标准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并与全省平台无缝对接;2、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数量(个);3、一站式办结事项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数量的比例(%);4、网上办理事项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的比例(%);5、本级政府是否设有综合性政务大厅;6、在政务大厅受理或办理的事项占本级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务服务的比例(%);7、按时办结率(%);8、是否按办理事项逐项编制并公开办事指南;9、即办件承诺办理时间(分钟)。
县市场监管局:1、年度新登记企业户数(不含个体户)(个);2、年度新登记企业(不含个体户)同比增长率(%);3、期末实有企业户数(不含个体户)(个);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推送数量(条)(企业);5、“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推送数量(条)(企业);6、当年办理企业注销的数量共计(个);7、企业办理注销所需要的环节共计(项)。
县发改局:1、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推送数量(条)(企业);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推送数量(条)(企业);3、提供当年直供电减少企业电费支出(成本)同比增长率。
县国土局:1、提供个人二手房房屋(住房类)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工作日);2、个人二手房房屋(住房类)交易所需要花费(元)。
县人社局:1、是否有劳务市场;2、是否有县级人才交流中心;3、劳务市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人数(人);4、劳务市场是否有专门的工作介绍机制。
县电力局:提供当年直供电减少企业电费支出(成本)同比增长率。
县财政局:1、提供水利建设基金收缴总额同比增长率;2、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四、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企业宣传动员
按照9类表式,对应主要指标,由主管部门抽调专人做好对抽中企业的宣传动员、培训解释工作。
“开办企业”登记表: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人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做好对企业开办所需资料的办理流程、时限、费用宣传培训,配合做好企业入户调查工作;人行做好企业银行开户所需资料的办理流程、时限、费用宣传培训;公安局做好公章刻制备案所需资料的办理流程、时限、费用宣传培训。
“开办施工许可”登记表:牵头部门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消防中队,做好建筑类企业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流程、时限、费用的宣传培训。配合做好抽中建筑企业入户调查工作。
“纳税”登记表:牵头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做好抽中小额纳税人纳税环节培训、指导。提供抽中企业税收总额,配合做好入户企业调查工作。
“获得信贷”登记表:牵头部门人行,对抽中企业做好办理信贷流程,提供当年企业贷款余额。
“办事优化程度”登记表:牵头部门卫计局、教体局、人社局、电力局、住建局、水利局。对抽中的规上工业企业做好宣传培训,卫计局涉及就医满意率;教体局涉及入学满意率;人社局提供抽中企业缴纳社保职工人数、金额;电力局、住建局、水利局提供企业水、电、气、暖所需的时间和费用,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政务服务”登记表:牵头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提供政府及相关部门当年对企业开展有目的性的专项检查次数(常规检查不算,有文件、有目的的检查),是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是否有延迟付款现象。
“跨境贸易”登记表:牵头部门工信局,做好我县在省内进出口企业办理流程、审查费用、通关费用的宣传、培训工作。
“产权登记”登记表:牵头部门国土局,做好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期限、费用培训,办理房产证流程、期限、费用培训。
“运输企业成本监测”登记表:牵头部门交通局,做好公路货运企业的宣传动员,测算抽中企业运输成本计算及上年同比。
五、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整改
营商环境监测做为一项长期开展的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对待。
(一)严格按照省市调查方案做好学习理解,加强部门管理,提升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力争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收费环节。
(二)在醒目位置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予以公示,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对企业宣传。
(三)查漏补缺,对不理想指标加紧整改,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在全省单项排名后十位的指标,主管部门要做出书面说明。
(四)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样本框企业包抓包扶工作,实时了解企业困难,在职权范围内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营造我县良好营商环境。
附件:1.宝鸡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
2.宝鸡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附加指标
附件1
宝鸡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
指 标 |
测量维度(指标单位) |
数据来源 |
备 注 |
1.开办企业 |
1.1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到发放营业执照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
企业 |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
1.2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
1.3涉税事项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
1.4银行开立账户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
1.5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所需的费用(元) |
1.6涉税事项受理到办结所需的费用(元) |
1.7银行开立账户受理到办结所需的费用(元) |
2.开办施工许可 |
2.1完成所有环节所需要的时间(工作日) |
企业 |
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
2.2完成所有环节所需要的费用(万元) |
3.纳税 |
3.1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 |
地税国税部门 |
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
3.2纳税总额(不含非税缴纳)占同期经营收入的比率即综合税收负担率(%) |
企业 |
4.获得信贷 |
4.1企业融资总额中是否使用民间资本 |
企业 |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
4.2企业融资总额中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比例(%) |
指 标 |
测量维度(指标单位) |
数据来源 |
备 注 |
5.办事优化程度 |
5.1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所需要的时间分别是(工作日) 1.水()2.电()3.气()4.暖() |
企业 |
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
5.2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所需要的费用分别为(万元) 1.水()2.电()3.气()4.暖() |
6.政务服务 |
6.1是否按省上统一标准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并与全省平台无缝对接 |
政务公开办 |
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
6.2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情况(%) |
编办部门 |
6.3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数量(个) |
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
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
6.4一站式办结事项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数量的比例?(%) |
6.5网上办理事项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的比例(%) |
7.跨境贸易 |
7.1出口报关单审查时间(工作日) |
企业 |
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
7.2出口通关时间(工作日) |
7.3进口报关单审查时间(工作日) |
7.4进口通关时间(工作日) |
8.产权登记 |
8.1取得土地使用证共花费的时间(工作日) |
企业 |
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
8.2取得土地使用证共花费的费用(元) |
附件2
宝鸡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附加指标
指 标 |
测量维度(指标单位) |
数据来源 |
备 注 |
1.财税 |
1.1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
财政部门 |
|
2.企业成本监测 |
2.1公路货运企业运输成本年度同比增长率(%) |
企业 |
|
2.2当年直供电减少企业电费支出(成本)同比增长率(%) |
发改部门 电力部门 |
2.3水利建设基金收缴总额同比增长率(%) |
财税部门 |
2.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同比降低(元/平米) |
企业 |
2.5缴纳职工人均社保金额同比增长率(%) |
3.跨境贸易 |
3.1出口报关单审查费用(元) |
企业 |
|
3.2出口通关费用(元) |
3.3进口报关单审查费用(元) |
3.4进口通关费用(元) |
陇县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企业税收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特制定《陇县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纳税人所需、所盼,深化简政放权,推进一体化便利服务措施落地,压缩办税时间和时限,推动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简政放权
1.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的审批,由纳税人自主选择纳税申报地点。结合纳税人信用积分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用票数量,完善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推动改进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方式,便利纳税人生产经营。
2.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与工商部门沟通协调,提升共享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实行网上报验。简化纳税人变更登记流程,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落实简易注销办法,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3.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推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凡通过数据共享能获得的资料不得要求二次报送。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月报改为季报,减少小微企业报表报送次数。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
4.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逐步实现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为主,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化建筑业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备案事项。取消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合同备案环节,优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
5.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范本,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化。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过错行为的事后追责。
(二)优化纳税服务
6.提升政策服务透明度。对税收政策科学分类,明确网上发布渠道,规范发布形式,提高发布效果,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畅通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加大税收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确定性的服务需求。
7.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为新办纳税人提供资格认定、发票核准、网上报税等“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事项由限时办结改为即时办结,大幅缩短办理时间。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办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范围,减轻纳税人发票认证负担。
8.推进电子税务局升级。落实电子税务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代开、证明开具、税收优惠办理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电子税务局体验区,为纳税人尝试性使用电子税务局提供软、硬件环境。
9.简化发票购领程序。利用电子税务局业务拓展功能,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或“网上申领、自行取票”,实现发票代开“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费)、自行出票”或“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费)、线下配送”。全面实行发票自动验旧,取消手工验旧。
10.拓展发票开具方式。推进税务信息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助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稳步扩大电子发票使用面,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的变革。
11.深化国税局、地税局合作。落实纳税人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等主税和地方附加税费的一体化网上申报缴税。推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签署税银协议,实现线上(线下)一方签署双方互认,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问题。进一步消除国税局、地税局信息壁垒,扩大一方采集、双方共享范围。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上一个网、办两家事”。
(三)压缩办税时间
12.压缩准备时间。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减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13.压缩办理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就近办税、委托代征办税。推行全国统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推行预约办税。
14.压缩缴税时间。在拓展和完善传统缴税方式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元化缴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多选择。
15.压缩限办事项办理时限。梳理常见限办事项,明细时间要求,减少办理环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效。
16.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一类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类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类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落实。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级税务部门要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纳税人的“痛点”、“堵点”、“难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涉税资料、便利申报纳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政策辅导,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持续改进企业纳税服务。
(三)深化合作配合。持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实行国地税深度联合,实现基层党建、办税系统、信用管理、风险应对、税务稽查的全方位贯通融合,形成“一套标准、一张税网、一个大厅、一致形象”的合作格局。
(四)强化培训宣传。加大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优化税收环境主要措施,推介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陇县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特制定《陇县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持续创新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体制机制,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中梗阻”、“推绕拖”、“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着力提高登记质量、提升登记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不动产登记营商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登记、准确登记、便民利民原则,做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将一般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个8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2018年6月底前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企业改制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要补充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等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结时限、查询方式等服务信息。
三、优化提升方案
1.精简各类资料,规范登记申请。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将企业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进行公布。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重新评估,尽可能精简,对影响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不作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的前置条件或纳入不动产登记流程,不将抵押合同备案纳入不动产抵押登记前置条件,切实做到依法、快捷受理登记申请。
2.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在申请受理环节,积极探索网上预约、上门服务、设置流动窗口等方式;在审核登簿环节,通过增加窗口人员、强化业务培训、联动审核岗位、优化办公系统、强化信息共享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在信息服务环节,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模式,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顺畅的登记信息共享和登记资料查询服务,对涉及房屋交易的不动产登记要及时与房屋交易部门沟通衔接。
3.完善服务体系,创建文明窗口。不断规范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对照“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指标,按照政务中心文明示范窗口建设标准,完善窗口软件、硬件设施,合理设置咨询、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查询、缴费、权籍测绘、档案查询等窗口;统一标识标牌、文字图案、宣传标语、制度机制,公开申请资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理时限等信息,公示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以及咨询、投诉电话等需要告知的内容;设立窗口监督岗位,引导群众、企业办理登记。
4.开展调查研究,排查解决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中“推绕拖”“事难办”问题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企业所需、企业所困,排查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的部门衔接、受理环节、办事效率、历史遗留、窗口服务、违规收费、信息公开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件落实整改。积极探索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法经验,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5.实施示范引领,提高服务质量。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监督岗,强化党员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的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树形象、争标兵”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业务流程化、服务规范化水平,逐步推出预约办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等多种服务举措,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调机制,加大不动产登记与住建、规划、税务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协调力度,切实拓宽登记信息应用领域,全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2.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便于群众了解登记所需资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常性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3.强化督促检查。要把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列入重点督查任务,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动产登记效率不高、“推绕拖”、“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明察暗访、重点督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究。
陇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特制定《陇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改变当前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涉及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举措,整合办理流程,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达到非国有投资项目“48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
城市交通设施等重点项目和中省重大项目施工许可的办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流程
1.提前介入。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地震等单位联合预审,研判项目立项可行性,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等内容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多评合审。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核职能,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规划部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与考古方案审批、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方案审核、人防部门的人防设计方案审核等。
3.多图联审。实行施工图文件统一受理、平行联合审查方式,规划、消防、人防等单位依据职能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节能、绿色建筑、消防、人防、管网、防雷、抗震等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4.并联审批。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对各类行政性审批实现并联审批。同时推进各部门行政审批事务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二)推进举措
1.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对列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工业投资项目,针对前置条件不具备或相关资料不齐而导致不能及时办理正式审批手续时,各相关审批部门可以按照现行审批要求,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得出预审意见,待所有手续完成后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各相关审批部门对预审文件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2.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审批模式。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容缺审核”机制,针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企业申请事项予以受理和审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补齐时间。
3.整合优化各环节的业务办理流程。抓住制约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的关键环节,将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等内容与前期项目立项有机对接,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外,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实行多评合审,施工图中各类设计方案进行多图联审,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限。
4.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中介机构行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通过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进行审查、论证、评价,由社会中介机构对出具的相应报告真实性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服务承诺时限进行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信用评价机制,严肃查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简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流程图和责任人。
(二)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作为“放管服”改革重点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期组织分析讲评,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科室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懒政怠政、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不作为行为要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三)着眼利企,大胆创新。本着利企便民的原则,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改善我县营商环境、实现“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陇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附件
陇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陇县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
便利化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特制定《陇县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目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开放型经济发展。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准入门槛和收费标准为重点, 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协同配合,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处于全省前列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对外贸易便利化措施
1.提速单证办理时限。企业申请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 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办结相关单证, 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县工信局负责)
2.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全面实现通关无纸化。整合监管设施资源,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深化关检“三个一”合作,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推进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 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合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全面深化和推进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县工信局负责)
3.改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支持进口企业“自报自缴”, 即企业向海关自主申报、自行缴税,海关全过程抽查,将报关单审核流程从“事中”转移到“事后”。鼓励工业企业自主进口设备、配件及原料,积极落实关税减免政策。(县工信局负责)
4.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实施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 以企业物料编码(料号)或HS编码(项号)为基础,周转量控制、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和“风险研判、分类审核”作业模式。对管理规范、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企业,实施自主备案、自主核报的管理方式。(县工信局负责)
5.改进加工贸易核销及单耗管理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自主确定合理核销周期,并自主选择采用单耗、耗料清单、工单等核算方式,自主选择在报核前申报单耗或实行单耗自核管理。简化核销手续,取消预报核环节。(县工信局负责)
6.提高保税货物流转效率。优化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方式, 推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县工信局负责)
7.实施分线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按照防控质量安全风险和贸易便利化的原则, 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出入境“一线”实施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 一般货物不实施检验, 在“二线”主要实施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及实验室检测。实施《CCC免办证明》全程网上办理,企业凭该证明在宝鸡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放行手续;或直接在办理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手续时提供免办证明号即可。(县工信局负责)
8.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实行货物预检验制度,对综合保税区企业实行入区一次检验检疫、出区分批核销;探索建立综合保税区内货物“空检陆放”和分类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 积极落实《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和《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的清单制度》;对进出口动植物产品安全卫生项目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 对低风险的进出口动植物产品降低抽查检验频次。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出口注册登记的,原则上不再实施现场审核。(县工信局负责)
9.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 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允许企业外汇账户备案和外汇账户开立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在银行一并办理。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业务, 银行应要求办理机构、个人主体进一步提供相关单证。(县农业银行负责)
10.推动直接投资便利化。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管理, 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和便利化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指导银行优先安排对外投资存量项目资金汇出,探索研究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县农业银行负责)
11.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承接国家“单一窗口”各项应用功能在我市的推广使用,推动“单一窗口”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 落实好“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业务覆盖率超过30%,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项目开发运行,落实《陕西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 》。(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
12.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和对外开放范围。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程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 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市对外资开放。(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农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申报政府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技改项目资金及贷款贴息,已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 外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14.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落实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和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住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负责)
15.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检查事项采取“清单式”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兑现对境外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认真履行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对未兑现承诺或未履行合同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县招商局负责)
16.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备案等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切实推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商务部门与工商、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力度,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农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挖、梳理本单位在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各环节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效能。大力简化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及时向社会告知。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动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措施,指定负责领导和主办科室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三)强化绩效考核。县工信局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整改到位。要接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行动方案中的事项进行抽查、考核,考评结果将作为本单位年终争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和总结推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 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陇县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依据《陕西省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结合陇县实际,制定《陇县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等4方面入手,一是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暖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暖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具体目标
1.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①供气方面:全县推广“西安秦华经验”,将集中报建客户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8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②供水方面:将县城办理时限压缩至23个工作日。③供电方面: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将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2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35个工作日。④供暖方面:将企业用暖办理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
2.持续优化办理事项。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土地选址规划书、施工许可证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水电气暖的前置事项,将水电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水电气暖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3.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推行“最多跑一次”、“我跑你不跑”、“零跑腿”等服务模式;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二、重点工作
(一)方便企业获得电力措施
1.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一是实施“客户免填单”服务,受理人员打印信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二是取消低压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仅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三是供电企业推行“一站式”联合办公,推广使用标准化供电方案模板答复客户,减少用户业务办理往返供电企业次数。
2.精简资料,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是高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5种(用电申请书或用电业务表,用电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低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3种,提交用电申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产权证明,即可受理。二是将建设项目预留供电设施纳入城建规划审查,不再作为用电办理前置事项。三是修订业扩报装“一次性告知书”,将特定用户办理所需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国家优待电价资质、工艺流程证明和高危客户相关资料作为告知内容,告知用户,不再作为办理用电前置事项。
3.压缩时限,全过程管控。一是低压、高压单电源及高压双电源客户从供电方案答复到装表接电全流程严格按照表1执行,限时办结。二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企业用电业务办理全流程管控,根据各环节时限要求进行自动催办和超期督办;落实各项考核机制,对用电报装进行全过程评价,对因供电企业责任造成业扩工程滞后进行严肃处罚。
用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
用户类别 |
各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
合计天数(工作日) |
目前规定办理时限 (工作日) |
压缩比例(%) |
供电方案 答复 |
设计 审查 |
中间 检查 |
竣工 检验 |
装表 接电 |
低压用户 |
5 |
|
|
3 |
3 |
11 |
29 |
62.06 |
高压单电源 用户 |
10 |
5 |
3 |
5 |
5 |
28 |
59 |
52.54 |
高压双电源 用户 |
15 |
7 |
3 |
5 |
5 |
35 |
84 |
58.33 |
4.强化信息公开,拓展服务渠道。一是拓展业务大厅、96789热线、手机APP网站等服务渠道,公布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切实提高用电报装工作透明度。二是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方便用电企业开展业务咨询、预约办电、业务流程进展自主查询和催办,持续丰富移动支付功能。
5.建立绿色通道,全力服务重大项目。一是各级供电企业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从简从快办理重大项目用电报装手续。二是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分级落实供电工程第一责任人,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用电问题。
6.不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有效落地。二是不断丰富电力直接交易品种,适时引入月度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交易模式,切实还原电力商品属性。三是推动直供方式多元化,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打包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逐年适度增加直接交易电量。
(二)方便企业获得天然气措施
7.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西安秦华经验”,将企业用气办理业务原需的26项流程事项分类简化为“一站式”、“最多跑一次”、“零跑腿”等三个类别15项事项。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对标先进,优化办理流程,并制定具体改进方案。
8.压缩报建时间,推行“一单到底”维修。一是设立用户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简化报批流程。集中报装用户具备条件下,6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申请安装到工程交验;分户挂表用户已开户具备通气条件的,预约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通气。散户安装(改装)用户,缴费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二是推广 “一单到底”故障维修服务,接到燃气事故报警后,抢险人员4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险,用气故障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
9.拓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一是依托“4603998”客服热线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服务方式,为用气企业提供24小时业务咨询、故障报修、紧急事故抢险、投诉等综合服务。二是继续推进投诉处理全过程管控,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答复。三是供气企业定期对市内重点用气企业开展满意度调查,精准了解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每一年为工商客户提供一次免费安检。
10.巩固气源储备,提升供气保障能力。一是针对冬季保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极端情况下,执行天然气减限方案,努力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二是加快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三是针对冬季用气高峰时的供气缺口,启动LNG应急措施,提早动手购买LNG,满足紧要关头调峰用气需求。。
11.支持临时供气措施,确保临时用气需求。一是支持供气企业对短期内无法具备供气条件的用户,采取压缩天然气(CNG)或液化天然气(LNG)点供等临时供气措施,满足用户用气需求,待具备管道供气条件后,及时调整供气方式。二是县政府应组织住建、安监、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完善临时供气措施审理流程及相关设计、建设标准。
12.深化天然气直供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一是坚持非居民用气体制市场化改革,研究天然气直供政策,积极争取有利于我县的价格政策。二是推广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集中区等用户提供直供服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三是对直供用户天然气管输价格可在政府定价基础上由供需双方协商下浮,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三)方便企业获得供水措施
13.压缩办理时限,方便客户用水。一是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在报装手续、现场勘查、工程设计等方面逐项承诺工作时限,供水方面:将县城办理时限压缩至23个工作日。二是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对道路挖占所需住建、园林、交警等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14.拓宽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品质。一是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二是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问责任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理开户或新增用水手续,要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和材料清单,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当日给予明确答复。三是保证热线通畅,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修复用水故障,实现供水正常。
15.改进监管方式,保障供水安全。一是不断强化供水安全意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水质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切实管控水质风险。二是运用大数据管理,信息化控制等手段,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水量、水压,实现水源、水厂全天候在线摄像监控。三是强化巡查巡检机制,对水源、水厂、管网等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加强供水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大力发展供水自动化和信息化,实现在线管理,有效降低水耗、电耗和能耗。二是合理核算成本,推进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定价。三是规范收费形式,积极推广使用智能水表等先进计量仪表,实行按量计价,抄表收费。
(四)方便企业获得供暖措施
17.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一是用户提出用暖申请,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经办人。供暖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现场并出具初步方案。需要办理过户、销户、变更供热手续,材料齐全的,审查合格当日内予以办理。二是在现场勘查、出具报建图、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开阀供暖等环节压缩时限,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8.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客户权益。一是县住建局应督促供暖企业在营业场所、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供暖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二是设立和公布服务投诉电话(0917—4600005),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到投诉1日内给予答复,3日内办理完毕。
19.落实供热标准,确保供暖质量。根据当年度天气变化,适当调整供暖时间。根据气候条件,严格执行本地区集中供热管理相关规定;采暖期间,室内供热温度应保持温暖、舒适,不得低于对外公示温度。
20.加强供热抢修,及时消除故障。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管线及附属设施定期巡查、维护、保养,确保供热管线正常使用。供热企业在供热期间接到故障电话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特殊故障不能按时排除的,应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因供热、供电、供水(检修)造成的停暖,提前24小时通知热用户;因故障性停电、停水造成的停暖,及时通知用户,原因消除后立即实施供热。
三、保障措施
1.夯实监管责任。县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具体负责供电协调工作;县住建局负责供暖、供气协调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县城供水和城区供水协调工作。县政府将把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发改、住建、水利等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有效推进相关工作,为推进改革清除障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一套要求明确、标准严格的体制机制,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将每一项工作逐项分解到位、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3.做好规划衔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修改完善水电气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与县城控制性详规、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提前布局建设,切实提高保障能力。
附件:1.陇县企业供水办理事项表
2.企业办理用电事项表
3.企业供气办理事项表
4.企业供暖办理事项表
陇县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引导企业内部挖潜,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陇县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落实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在用工、用能、物流等方面的成本。
(二)工作目标。持续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显著下降,盈利能力明显增强,“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对各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不在目录内不需审批;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利企措施。(县职转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红顶中介”和各类“潜规则”,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依法公开;对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层级关系进行规范,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外,不得新增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4.优化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升审批效率。严格执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备案制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5.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企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对信用好的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补助、优惠政策、发放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不好的企业予以限制,降低诚信企业成本。(县发改局负责)
(二)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6.全面落实中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省上关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科技局负责)
7.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严格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发 〔2016〕3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中降低收费标准以及实施阶段性降低相关费率各项政策,确保2018年底实现涉企“零收费”目标;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交通运输价格等收费优惠政策;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项目。(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8.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费降低30%。(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负责)
9.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中省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市级及以下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违规设立各类保证金。(县工信局、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10.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规范抵押、担保、评估等融资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收费,严格执行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七不准”与服务收费“四公开”有关规定,不得将新增贷款和续贷资金作为全额保证金以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对企业发放贷款,不得要求企业以保留存款额度作为贷款审批和发放的前提条件。鼓励银行业合理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区间,针对小微、三农、精准扶贫等领域实施差别化利率,降低企业负担。深化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5%,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的收费标准。(县金融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
(三)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1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督促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准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不得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项目收费。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督促和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合理确定担保费率,不得高收费、乱收费和变相抬高融资担保成本。(县人行、县财政局、市工信局、县金融办负责)
12.优化融资环境。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控和打击,引导资金回流实体经济。推进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加强政银企对接,完善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考评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让利支持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与成本。(县金融办、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商银行负责)
13.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开展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价格监管。(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负责)
(四)降低企业资源要素成本
14.支持煤电就地转化,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推进农村电网改造。不断扩大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力争2018年全市电力直接交易达到24亿千瓦时。(县电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15.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全面落实省市已出台的支持清洁取暖各项政策措施,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县物价局负责)
16.推广便捷使用天然气。积极实施天然气管网互通互联,推动燃气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园区等用户提供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17.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工业企业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符合规划条件、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用地范围内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完善工业用地(含厂房)政府回购、流转和收储机制,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由50%下调至20%。(县国土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18.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强物流业规划布局,加快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积极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确保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加快物流信息平台搭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无车承运人等运输新业态,鼓励运力资源共享,提高运输车辆实载率。(县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19.全面落实物流税费调整政策。将房屋租赁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按规定纳入物流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支持物流企业总部机构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新批收费公路项目、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整等相关政策。根据国家部署,探索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县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局、县国税局负责)
(六)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20.加大人才引进奖补力度。鼓励支持用人单位设立引才引智项目,组织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对全职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全职引进省级“千人计划”“特支计划”人才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职引进与以上层次相当的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研究予以奖励。鼓励企业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联姻和提供智力等方式,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全市发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区管委会负责)
21.培养应用型人才和专业紧缺人才。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快培育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重要领域人才队伍,逐步建立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对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项目和“三秦之光基层人才培养计划”的我市人才,给予1万元研修经费。(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
22.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我市国有企业人才培养,防止人才流失。(县人社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全县上下共同推动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业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工作推进方案。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有时间进度、有保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协同配合,狠抓落实。全县要建立上下联动、信息互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进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降成本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建立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密切跟踪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督促和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报送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及成效。将各相关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陇县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工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办事群众和企业便利化需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智慧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特制定《陇县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梳理、分批公布、便民利企、提速增效”的原则,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入手,着力突破一批难点、打通一批堵点、去除一批痛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幸福陇县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在第一批梳理公布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底和11月底前集中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年内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全县部门权力和服务事项80%以上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内容,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领域的权力事项以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前置、网上办理、邮递送达等形式,为每个事项量身定制优化举措,分批次将已经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及实现路径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县法制办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领域相关工作以及改革合法性审查工作。(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按照依法、减权、规范的原则,对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对我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行比对规范和动态调整,做到事项名称一致,事项数量基本一致,办事流程基本一致,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前获得明确预期。对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和群众的跑腿次数。(各职能部门负责)
(三)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对各部门进驻人员的统一领导制度,加强日常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平台作用。大力提高县级部门审批事项的入驻率,推进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利用行政审批(许可)和电子监察两套软件系统开展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和信息反馈,实现一站式服务。重点突破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机制。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全面推广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的“零上门”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四)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建设包括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的大数据中心和服务相互独立、数据相互共享、技术相互支撑的政务云,打通各部门之间系统壁垒,打造全县政务服务“单一入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快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拓展延伸工作,完成软硬件设施检查更新,协调各镇、各部门完成电子政务内外网、业务系统的统一接入与融合,整合现有两套电子政务外网,最终形成不同系统后台对接,一套系统对下管理、一个出口对外服务的工作格局,促进市、县、镇三级所有行业部门的业务监管和服务落地,确保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
(五)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研究落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制定《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为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提供依据和指导,保障改革真正落地。对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负责)
(六)推广证照免费送达机制。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事项快递免费送达办理模式,优化证照寄递服务流程,凡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的权力事项,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加填一份快递申请书,写明具体的收件人和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可直接将证照通过快递免费送户上门,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最多跑一次”专项攻关小组,攻关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收集、梳理、审核“最多跑一次”事项等日常工作。各镇、各部门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监督考评。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制度,县营商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分阶段对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整改,对于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的,视情启动问责机制。同时,县政府将在年底前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第三方评估,反映改革真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改革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宣传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