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编制了《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方案》和《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现予以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1、《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批准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1年4月23日
2、《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批准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7年7月17日
二、公告方式
在陇县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网上公布。
附: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麟游县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2.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麟游县、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陇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陈仓区等三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的批复
5.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陇县城关镇等1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的批复
陇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