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2017年10月3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闫凯康同志为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
闫立新同志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