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陇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政府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7名(男性)。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2.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男,7人):本县户口,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无纹身,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进行,招聘办公室设在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具体程序如下:
1.体检
按照国家征兵的体格检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资格。
2.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男):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标准为3000米16分钟合格;100米16秒合格;立定跳远2.20米合格;俯卧撑3分钟50个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资格。
经体检、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程序。
3.笔试(总分100分)
内容:时事政治、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高中理化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4.面试(100分)
由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抽取面试题目,考生根据题目内容陈述作答,考官独立打分,总成绩按百分值折算后作为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在招聘名额内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政审程序。
5.政审
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招聘名额内以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按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由陇县公安消防大队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试用期间享受列兵津贴待遇,培训合格者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人员类别 |
基本工资 |
绩效津贴 |
工资总额 |
个人负担 社会保险 |
实发工资 |
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 |
1255 |
1100 |
2355 |
320 |
2035 |
(1)被聘用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商业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残疾保险、意外医疗保险);
(2)专职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公休6天(分3次休),所有专职合同制消防员轮流倒休,其余时间参加中队执勤备战、业务训练,接受部队的管理,晚上必须留营住宿。
(3)被聘用人员住宿、服装、伙食由县消防大队统一提供。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7日
(2)报名地点:陇县公安消防大队服务大厅(陇县中医院对面)
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五、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0917-4601795
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