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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2017-09-05 13:35  
 索 引 号 01601037-720170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9-05

 

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陇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政府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7名(男性)。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2.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男,7人):本县户口,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19991231日前出生)至30周岁(198711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无纹身,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进行,招聘办公室设在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具体程序如下:

1.体检

按照国家征兵的体格检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资格。

2.体能测试

测试科目(男):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标准为300016分钟合格;10016秒合格;立定跳远2.20米合格;俯卧撑3分钟50个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资格。

经体检、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程序。

3.笔试(总分100分)

内容:时事政治、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高中理化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4.面试(100分)

由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抽取面试题目,考生根据题目内容陈述作答,考官独立打分,总成绩按百分值折算后作为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在招聘名额内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政审程序。

5.政审

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招聘名额内以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按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由陇县公安消防大队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试用期间享受列兵津贴待遇,培训合格者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人员类别

基本工资

绩效津贴

工资总额

个人负担

社会保险

实发工资

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

1255

1100

2355

320

2035

1)被聘用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商业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残疾保险、意外医疗保险);

2)专职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公休6天(分3次休),所有专职合同制消防员轮流倒休,其余时间参加中队执勤备战、业务训练,接受部队的管理,晚上必须留营住宿。

3)被聘用人员住宿、服装、伙食由县消防大队统一提供。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911日——2017917

2)报名地点:陇县公安消防大队服务大厅(陇县中医院对面)

  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五、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0917-4601795

 

                         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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