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陇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陇县户籍,限女性;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录用);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在1986年6月16日之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录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3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陇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办政秘股,东大街75号),联系电话:4601863。
(三)报名及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四)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予以报名登记,领取并填写《陇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和聘用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笔试:笔试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主,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017年6月23日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到县政府办政秘股领取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证联系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择优录取。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及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初聘人员,并对拟录取人员名单本人户口簿、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证件进行复审,待复审通过后,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因复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差额,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及体检完成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三)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经一个月试用期考察后,办理聘用手续,按年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六、人员管理使用
(一)聘用人员待遇:基础工资1600元,绩效300元,工龄工资每年50元,按国家政策办理养老、工伤、医保三险。
(二)招聘的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管理,对月、季度、年度考核达不到工作要求或在日常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现象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相关要求予以解聘。
七、本公告由陇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陇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