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陇县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城市建设  网上办事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总体规划>>正文
www.28365-365.com关于印发陇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014-10-21 10:31  
 索 引 号 0160103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10-21
 文  号 陇政发〔201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陇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www.28365-365.com

                              2012928

 

陇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陕西省、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幸福新陇州”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健身、体育惠民”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着力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全县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建立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覆盖城乡、比较完善、具有陇州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县《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达标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25%以上;在校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和意识日益增强,阳光体育运动理念成为全县中小学生的自觉行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达标率达到9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3.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2015年,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基本实现县、镇、村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县体育中心建成并交付使用。镇、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所有学校在配齐体育设施的基础上建有田径场(田径场水泥硬化率达到80%,塑胶率达到35%)。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4.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大力开展,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大众化。

5.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县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积极组建;所有乡镇有专(兼)职体育工作者,建立了“体质测定与全民健身指导站”,全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定期开展;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普遍建立。形成了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6.全民健身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县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名以上。到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全县总人口的2‰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均每周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7.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

三、工作措施

1.加快发展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加大对县城、社区、镇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力度,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夯实基础。县上在积极争取国家“雪炭工程”、陕西省县级公共体育设施“四个一”工程的基础上,认真实施县“十二五”规划中的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力争到2014年全面竣工,并形成一个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县级全民健身中心。通过全民健身器材配送工程项目为县城社区和全县农村配送健身器材。将农村体育纳入各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在镇政府所在地建设一个全镇农民体育健身广场,并配置篮球架、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相应的健身器材。城乡新居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范标准,设计健身广场和健身设施。各行政村要依托农民健身工程,建设本村的农民健身广场。

2.不断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鼓励支持向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日(每年88日)全县所有公共体育场所向社会免费开放。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学校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群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的体育设施,在规划实施时要充分考虑便于向群众开放。县财政向对群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体育设施向群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到2015年,全县公共体育场地与设施向社会的开放率力争达到80%以上。

3.大力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推进体育生活化。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不少于4个项目),每年举办一次一项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在“全民健身日”活动中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县上每4年举办一次全民运动会(不少于8个项目),定期举办全县农民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等。积极开展“一镇一村一品”全民健身特色项目创建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体育锻炼,努力营造“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全民健身氛围。

4.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切实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积极开展“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开齐体育课程与课时,确保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使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养成经常性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运动会。搞好县少儿体校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坚持举办青少年体育竞赛和阳光体育展示周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市组织的体育竞技比赛等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5.积极推进老年人健身活动。重视老年人的体质和健康,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理念。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推广适应老年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要形成全社会关心、尊重、支持老年人健身活动的风尚。

6.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大力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加强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突出抓好中小学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7.着力推动职工体育。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行业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活动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制订职工体育健身指导计划,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时间、场地保障和资金支持。

8.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制度。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和全民健身自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组织完善、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9.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逐步建立面向大众、功能多元的县、镇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开展对群众身体素质和运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为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提供依据和指导。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机构和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各镇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本计划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各体育协会等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2.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和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的考核内容,确保全民健身计划有序推进。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各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依照本计划,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全民健身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大投入,强化监督。按照《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要求,把健身设施建设经费、群众体育事业经费、群体财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保证每年人均健身设施建设经费不少于5元、群众体育事业经费不少于2元、群体财政经费增长比例达到1%以上,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及重要的体育赛事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坚持以政府公共投入为主导、社会各界支持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支持全民健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邀请并组织体育健身专家定期深入镇村、社区、厂矿,有针对性地开展健身知识辅导讲座。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全民健身展示活动的宣传报道,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风气

5.及时督查,做好评估。县教育体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机制。2015年,县政府将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关闭窗口
主办:www.28365-365.com     地址:宝鸡市陇县城关镇东大街75号    联系电话0917-4601693  
     陕ICP备06007704号     陕公网安备 610327020001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103270007  本站1024*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