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县住建局于6月11日召集西城社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再次进行沟通协调,物业费由原来0.50元/平方米降为0.45元/平方米,并于6月13日张贴公告,从公告之日起已按新标准执行,不存在拒不执行县长信箱提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一事。
今后,住建局将继续加强对物业企业管理和指导,对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努力将住宅小区建设的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