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陇县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城市建设
网上办事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政民互动
政民互动
东南镇党委书记张积峰 镇纪委书记张...
东风镇党委书记梁新科 镇纪委书记薛...
苏陕协作?2018陕西特色农产品南京...
城关镇党委书记牛英、纪委书记梁有...
县长赵甲宏在市“两会”期间接受宝...
县长赵甲宏接受西部网、陕西头条采访
县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杨...
县人行党组成员、副行长曹陇军做客...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小林做客...
你对居住地周边治安情况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请输入验证码:
县长赵甲宏在市“两会”期间...
县长赵甲宏接受西部网、陕西...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海...
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江...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江...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宝林...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616001
标 题
东大街噪音污染
姓 名
闫
地 址
东大街
发件IP
111.19.67.*
写信时间
2018/06/16 13:49
信件内容
陇县县委对面宏基电脑隔壁店铺活动噪音巨大,周围是陇县县委,陇县武装部,以及很多居民楼,公放音乐严重影响单位办公和居民休息生活,小区里老人居多,身体严重不适,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其进行整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n
第四十四条
n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n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n
第四十五条
n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n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
近期,经公安局多次对东大街县委对面沿街商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噪音污染。同时,在检查中,对各商铺老板、员工就噪音污染方面的知识进行了法律宣传,并在后期将持续关注。
回复时间
2018/06/22 15:31
主办:
www.28365-365.com
地址:宝鸡市陇县城关镇东大街75号 联系电话
:
0917-4601693
陕ICP备06007704号
陕公网安备 610327020001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103270007 本站1024*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