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陇县政府网站留言意见的答复
你好:
现就你在县政府网站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关于印发<陇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陇政办发[2016]16号)、《关于印发<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陇财办农[2017]119号)、《关于印发<陇县生态雅村强基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陇财办农[2017]119号)等规定,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给财政局提供危改相关资料,县财政局依照拨付程序,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兑付危改补助资金到危改户,危房改造户按照与施工队的协议约定兑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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