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公安局
关于陇县政府网站留言意见的答复
雪龙同志:
您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6月6日交警队查扣快递三轮车”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6月6日交警队查扣快递三轮车”问题属实。近期,非法改装、改型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逆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为保证我县道路安全、畅通,不断优化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队按照市交警支队《宝公交管发[2018]33号》文件要求,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改型等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贵快递公司快递三轮车属于非法改装、改型的三轮电动车,我队执勤民警现场告知其车辆属于非法改装的三轮电动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要求车主自行拆除并没收非法装置,恢复出厂配置。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我们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共同遵规守法,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维护我县城区交通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