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陇县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城市建设  网上办事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内容页
标题 农民办事咋这难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8-05-21
联系人姓名 王雪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我是东南乡梁甫村6组村民,我夫妻二人一直在外打工,2006年9月5日,阴历闰7月13日儿子出生。拜托家里大哥帮忙报的户口,当时也没人向我们要出生证明,大哥就按照老家的习俗报了阴历生日。2016年我们打算提户口,才发现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上的日期不符,宝鸡户籍管理中心让我们找东南派出所解决,我们多次往返沟通无果,期间最让人失望的是东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所长的授意(他们当时打电话我们听见是所长)下恐吓威胁我哥,必须要交所谓的我们私自改户口的罚款1000元,否则就拘留他,胆小的大哥吓得没了主意,我们为了息事宁人就交了500元,当时要收据说没有,态度完全一副地痞恶霸的样子,我们也想只要办事就算了。可时至今日事情也没有结果,试问县长大人,我们的政府人员怎么这样对待对他们尊敬倚仗的人民群众?试问我们如果有本事改户口还找他们干嘛?他们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不办事在干嘛?到底是谁该为我们的事件负责?我们接下来该找谁?万望领导能关注一下彷徨的我们,谢谢!
回复内容

陇县公安局

关于陇县政府网站留言的答复

 

王雪: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陇县公安局已责成相关部门作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关于出生日期变更事宜,需经派出所受理,县公安局审核,市公安局审批。相关部门在审批时发现,李久璋的出生日期之所以造成错误,是由于有人人为更改其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所致(经调查,手工涂改其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日期系李久璋伯父李芳科所为)。按照相关规定,因人为因素造成户籍信息错误的,要先依规依法处理其违规违法行为,方能更改。东南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为由给予李芳科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目前,对李久璋户籍信息(出生日期)变更事宜,正在向市公安局报批中。

 

 

回复日期 2018-05-21
主办:www.28365-365.com     地址:宝鸡市陇县城关镇东大街75号    联系电话0917-4601693  
     陕ICP备06007704号     陕公网安备 610327020001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103270007  本站1024*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