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陇县政府网站留言意见的答复
你好:
现就你在陇县政府网站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根据宝市卫社发〔2014〕56号文件要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出生信息(新生儿病历);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3、原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登报声明(需刊登在当地党报,其余报纸刊登无效);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领证人非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授权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5、父母提供书面申请。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到补发机构(陇县妇幼保健院后院二楼)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工作人员审核原始发放记录复印件及领证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给予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