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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乡镇土地租赁或购买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8-03-02
联系人姓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你好,我是南街村人,请问能不能去下面乡镇购买宅基地或土地?耕地可否改为其他用途(如民宿\农家乐)?如果可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啥手续?
回复内容

 

陇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网民留言的答复意见

 

留言网民:

你好。2018年3月2日你在www.28365-365.com网站留言:反映是否可以去乡镇购买宅基地以及耕地是否能改变用途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答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第十二条规定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因此,符合条件的村民,只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不得在其他村购买宅基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准办理农转用手续的耕地方可按建设用地对待)进行管理。因此,严禁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用作民宿、农家乐等。

 

回复日期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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