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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搬迁政策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8-04-24
联系人姓名 农民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扶贫办;领导您好,首先我感谢各位领导出台的扶贫政策对我这个不幸家庭的支持我表示深刻的感谢,我本人今年34岁身患疾病,丧失劳动力,父母年纪已大基本没有劳动力,儿子8岁上一年级,妻子平时要照顾我和儿子不能外出打工,平时给私人做点临工,我平时的生活基本是低保金,家庭的房子是84年建的,2017年我们村为了让贫困户走出山区住上新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有我的名额,因我家庭遭遇,交不起地皮费,没有参加搬迁,村干部多次找我,我实在没能力,就放弃易地扶贫搬迁,后来村干部说要危房改造,我没办法就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今年我听说我 们村还几户搬迁,我在哥哥和妹妹的帮助下凑齐了地皮费,村干部说,我去年享受了危房改造,不能在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领导危房改造过的贫困户什么时间还能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回复内容

 

陇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陇县政府网站留言的答复

 

你好:

收到留言,我局非常重视,安排县移民办进行核查对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象识别的问题

按照《陇县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陇政办发〔2017〕19号)文件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对由扶贫办按照相关识别程序确定,提供精准到户花名册,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各镇实施。经核实,留言人为曹家湾镇教场塬村二组村民杨毅云,按照县扶贫办2017年12月提供的花名册,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享受政策的问题

按照省扶贫办和省移民办规定要求,“十三五”期间,贫困户安全住房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目前你已享受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因此不能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回复日期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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